移动端轻点正文可返回目录
第20章:端了日本间谍窝,全城大婚撒狗粮 沈知微出院的第二天就揣着枪扎进了督军府的作战室,后背的伤口还没完全长好,动作幅度大了就扯得皮肉发疼,她却半点不在意,指尖点着铺在桌上的城郊地图,抬眼看向站在旁边的傅景深:“给中村放的假消息都递到位了?” 傅景深手里还端着刚给她温好的燕窝,闻言点点头,伸手拉过椅子把人按在座位上,生怕她扯到伤口:“都按你说的,故意给中村安插在城南粮店的眼线透了底,说三天后有一批从德国进口的新式军火要存进城西的废弃仓库,守仓库的人只有一个排。昨晚刚收到的情报,中村已经在召集剩下的所有潜伏间谍,连藏在码头的黑市打手都找了,准备三天后动手抢军火。” “算他还没蠢到家。”沈知微笑了声,指尖敲了敲地图上废弃仓库的位置,“仓库后面的出口我已经让人封死了,四周埋好绊马索,我带一队人守在正门,你带一队人绕到侧面,只要他敢进仓库,咱们就来个瓮中捉鳖,新账旧账一起算。” 傅景深本来还想让她在家养伤,见她眼里亮得惊人的光,到了嘴边的劝阻又咽了回去,只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都听你的,到时候你站在我后面,别往前冲,要是再受伤,我就把你的枪都锁起来。” 三天后的深夜,城西废弃仓库外的树林里静得只能听见虫鸣,沈知微叼着根狗尾巴草靠在树干上,手里把玩着傅景深之前送她的勃朗宁,耳朵竖得笔直,听着远处的动静。 没过多久,就听见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中村穿着一身黑色的夜行衣,脸上蒙着黑布,带着二三十个手持长刀的间谍,鬼鬼祟祟地摸进了仓库大门。 等所有人都进了仓库,沈知微才直起身,抬手打了个手势,埋伏在四周的士兵瞬间举着枪围了上去,仓库的大门被“哐当”一声锁死,屋顶的探照灯猛地亮起来,晃得里面的人睁不开眼。 “中村先生,别来无恙啊。”沈知微踹开侧门走进去,手里的枪转了个圈,枪口直指中村的眉心,“你惦记了这么久的军火,我给你备好了,就看你有没有命拿了。” 中村这才知道自己中了计,气得脸都扭曲了,一把扯掉脸上的黑布,手往怀里掏去:“沈知微!你坏我大日本帝国的好事,我就是死也要拉你陪葬!” 他的手刚碰到怀里的炸弹引线,沈知微已经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子弹精准地打穿了他的眉心,中村哼都没哼一声就倒在了地上。剩下的间谍见头头死了,要么举手投降,要么想反抗,没两分钟就被士兵全部制住,藏在沪城大半年的日方间谍网,被连根拔起。 等第二天消息传出去,整个沪城都炸了锅,老百姓成群结队地往督军府送万民伞,还有人特意给沈知微刻了个“女中豪杰”的牌匾,敲锣打鼓地送到了她住的小洋楼门口。 傅景深就是这个时候跟她提的结婚。 他揣着之前的求婚戒指,站在堆满了老百姓送的礼物的院子里,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之前总说等把日本人赶出去再娶你,现在中村死了,沪城的日方势力也清干净了,沈知微,你能不能给我个名分?” 沈知微本来还嫌办婚礼麻烦,想直接领个证就算了,见他紧张得耳朵尖都红了,忍不住笑出声,点头应了:“行啊,不过我不穿那种绣得满是花的累赘嫁衣,行动不方便,得给我改改,里面要能藏得下枪。” 傅景深当然什么都答应,亲自找了沪城最好的裁缝,给她做了一身大红的凤冠霞帔,裙摆里特意缝了暗袋,刚好能放下她那把小巧的勃朗宁。 婚礼办得比沪城所有人预想的都要热闹,迎亲的队伍从督军府一直排到了沈知微住的小洋楼,街上挤得水泄不通,全是来围观的老百姓。好多人手里都拿着自己家做的点心、绣的鸳鸯帕子,一个劲地往迎亲队伍里塞,说是给沈小姐添的妆,要祝她和督军百年好合。 拜堂的时候,沈知微嫌头上的凤冠太重,刚拜完高堂就伸手把凤冠摘了下来,露出来鬓边别着的那把小巧的银质手枪,底下的宾客都看傻了,傅景深反而笑得一脸纵容,拿起话筒对着全场的人说:“我夫人习惯随身带枪护着自己,也护着沪城的老百姓,大家不必见怪。以后沈知微就是督军府的女主人,她的话就是我的话,整个西北军,整个沪城,她和我平起平坐。” 全场先是安静了几秒,随即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婚后第二天刚好是西北军的秋季阅兵式,傅景深特意让人给沈知微做了合身的少将军装,牵着她的手一起站上了阅兵台。下面的士兵一开始还有点愣,等看清台上站着的是最近人人称颂的沈知微,立刻齐刷刷地敬了个军礼,震天的喊声传遍了整个军营:“督军好!夫人好!” 沈知微站在傅景深身边,看着下面整齐的方阵,风吹得她的军装衣角猎猎作响,忍不住弯着眼睛笑:“你这些兵练得还不错。” 傅景深凑到她耳边,声音里带着笑:“都是你的兵,你想怎么练就怎么练,整个西北军都是你的,我也是你的。” 婚后的日子比沈知微预想的要舒服得多,她在沪城最热闹的街上开了家“知微侦探社”,专门帮老百姓处理各种案子,小到丢了鸡鸭,大到抓潜伏的汉奸,只要有人来报案,她都接。傅景深每天处理完督军府的公务,就脱了军装跑到侦探社来当助理,帮她整理案卷,给来报案的老百姓倒茶,还不忘给她带后厨刚做的桂花糕。 有次一个丢了小妾的富商来报案,看着穿着长衫擦桌子的傅景深,以为他是侦探社雇的伙计,还使唤他去给自己买烟,傅景深也没生气,转头就拎了袋沈知微爱吃的糖炒栗子回来,气得那富商跳脚,后来知道他就是傅督军,差点当场给跪下。 过了两年,沈知微生了一对龙凤胎,儿子叫傅念微,女儿叫沈念深。儿子从小就皮,刚会跑就跟着傅景深去军营晃,五岁就能举着迷你版的步枪打出十环,傅景深每次提起儿子都一脸骄傲,说不愧是我傅景深的种。女儿安静,从小就跟着沈知微跑案子,观察力比好多干了十几年的老探员都强,上次有个老头丢了传家的玉佩,所有人找了三天都没找到,小姑娘蹲在墙根看了半天,指着墙洞说“被老鼠拖进去了”,掏出来果然是那块玉佩,惊得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某个傍晚,沈知微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傅景深牵着她的手沿着江边走,两个孩子在前面跑着追蝴蝶,江风吹过来,带着桂花的香气。沈知微靠在傅景深肩上,看着远处的夕阳把江面染成一片金红色,想起自己刚穿过来的时候,满脑子都是虐完渣就回现代,总说男人影响搞钱速度,现在才觉得,原来遇到对的人,不仅不会影响搞事业,还能和你并肩站在一起,把所有的腥风血雨都变成人间烟火。 “想什么呢?”傅景深低头亲了亲她的发顶,声音温柔得不像话。 “想我运气真好。”沈知微笑着抬头,伸手环住他的腰,“穿来民国一趟,虐了渣,搞了事业,还拐到了个这么好的督军。” 傅景深笑得胸腔震动,把她搂得更紧了些。 落日的余晖洒在两个人身上,前面的孩子举着刚摘的狗尾巴草跑过来,叽叽喳喳地喊着爹娘。 沈知微看着眼前的一幕,弯了弯眼睛。 她的前二十八年活在现代的刑侦战场上,孤身一人,从来没有归属感。可现在她知道,这里有她爱的人,有她要守护的百姓,有热热闹闹的日子。 这就是她最好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