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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朔北决战 城门轰然洞开,玄色铁骑像潮水般涌进朔北城,为首的萧明宸穿着鎏金玄甲,肩上的披风还沾着沿途的霜雪,勒马的瞬间第一目光就落在城楼上站着的苏清凰身上,几乎是飞身下马,几步跨上城楼,视线第一时间扫过她缠着纱布的左手,声音压得低,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慌:“怎么伤的?” 苏清凰笑着把手往身后藏,被他攥住手腕,轻轻掀开纱布看,伤口很深,边缘还泛着红,萧明宸的眉峰瞬间拧成了疙瘩,从怀里掏出随身携带的金疮药,指尖带着微凉的温度,亲自给她换药,周围的将领都识趣地低下头,假装没看见素来冷肃的太子殿下这幅如珍似宝的模样。 萧明宸带来的二十万大军都是驻守西北的精锐,加上城里原有的五万守军,兵力上已经不输突厥,当晚的军事会议上,便有老将主动请战,要带部众正面出击,踏平突厥大营。苏清凰闻言摇了摇头,从袖中掏出两个巴掌大的铜筒,递给众人传看:“这是我和沈院判一起改良的望远镜,能看清十里外的动静,诸位先看看突厥的营盘布局再做决定。” 众人轮流拿着铜筒往城外看,果然能把突厥营的哨岗、粮草营的位置甚至巡逻兵的脸都看得清清楚楚,一时满座皆惊。苏清凰指尖点在沙盘上突厥大营所在的位置,声音清亮:“突厥现在还有八万余众,多是草原骑兵,正面硬拼我们至少要折损三万兵力,太不划算。我观天象多日,三日内必有百年不遇的暴雪,朔北的暴雪一下,积雪深达三尺,突厥的战马跑不动,弓弦冻得拉不开,正是我们歼敌的最好时机。” 话音刚落,就有跟随先帝征战多年的老将领皱起了眉:“太子妃娘娘,钦天监上月送来的朔北气象报,说今冬暴雪要到腊月才来,现在才十月,怎么会有暴雪?” 苏清凰早有准备,掏出自己写的小册子,上面密密麻麻记着这半个月的风向、云色、早晚温差变化,还有她之前在江南治水时总结的山地气象规律:“钦天监的算法是按中原的气候推演的,朔北的天候不一样。你们看这三天的云都是沉得像墨的铁灰色,晚上连颗星星都看不见,风里裹着湿寒气,不出三日必下暴雪。我若是算错了,愿意按军法领罪。” 萧明宸指尖敲了敲桌面,声音沉稳得像定海神针:“不必领罪,太子妃说有雪,那就有雪。就按这个方向部署。”他这么一说,没人再有异议——毕竟之前苏清凰的震天雷、隔离防疫法、改良火药,哪一样不是惊世骇俗却次次管用? 很快战术便敲定:萧明瑾带三万精锐骑兵,趁夜绕到突厥大营后方的黑风谷埋伏,每人配一枚苏清凰改良的指南针,雪天视线差也不会迷路,准备好滚木礌石和震天雷,等突厥兵退进谷里就封死出口;林晚晴带五千漕帮出身的死士,走常年没人走的雪路绕去突厥的粮草营,等暴雪一下就放火烧粮;萧明宸带八万主力,在突厥大营正面的平原雪地里埋伏,等攻城的突厥兵败退时伏击;苏清凰带剩下的人守城,同时调度伤兵营、筹备御寒的衣物和驱寒的姜汤。 散会后萧明宸留在最后,伸手把苏清凰拢进怀里,下巴抵着她的发顶,声音哑得厉害:“我在路上听斥候说,你砸了突厥的玉玺,还站在城楼上指着阿史那狼的鼻子骂,要是我晚来一步,你是不是要亲自带兵冲出去?” 苏清凰靠在他怀里,闻着他身上熟悉的龙涎香混着霜雪的味道,弯着眼睛笑:“我知道你会来的。再说了,我守着朔北城,怎么可能让突厥兵踏进来一步?” 接下来两天,天果然越来越阴,风刮得越来越猛,刮在人脸上像刀子割一样。到了第三日凌晨,果然飘起了鹅毛大雪,不过两个时辰,地上的积雪就没过了脚踝。阿史那狼那边粮草只剩三天的量,急得团团转,看见下雪更是气得摔了羊皮酒壶,知道再耗下去不用打就要冻饿而死,干脆下令全军出动,拼死攻城,能打下朔北就占城过冬,打不下就拼出一条路退回草原。 突厥骑兵冲过来的时候,雪已经下了快一尺厚,马蹄陷在雪地里,速度慢了大半,连最擅长的骑射都发挥不出三成。苏清凰站在城楼上,手里拿着小红旗指挥:“先放震天雷炸前锋,再放连弩射两翼,把他们往西南方向的平原赶!” 震天雷的爆炸声混着风雪响得惊天动地,突厥的前锋被炸得人仰马翻,后面的兵被密密麻麻的箭雨逼着,果然不敢往回退,只能往西南边的平原跑,正好撞进萧明宸的伏兵圈里。藏在雪地里的玄甲军突然冲出来,长刀砍在冻得四肢发僵的突厥兵身上,像切菜一样容易。阿史那狼一看中了埋伏,吓得魂都飞了,赶紧下令往黑风谷方向撤,想从那里抄小路退回草原。 刚退到谷口,就听见轰隆隆的声响,滚木礌石从山顶砸下来,瞬间封死了谷口,萧明瑾站在山顶,举着玄铁长枪大喊:“阿史那狼,你爷爷等你好久了!”一枚枚震天雷顺着山坡滚下来,炸得谷里的突厥兵哭爹喊娘,紧接着林晚晴那边烧粮草的黑烟冒了起来,直冲天际,突厥兵看见赖以生存的粮草被烧,瞬间没了斗志,纷纷丢了兵器跪在雪地里投降。 阿史那狼红了眼,举着弯刀就往谷口冲,想拼死杀出一条路,正好迎上从山顶下来的萧明瑾。两个人在雪地里打了不过二十回合,萧明瑾侧身躲过他的弯刀,反手一枪刺穿了他的喉咙,阿史那狼从马上栽下来,死的时候眼睛还瞪得溜圆。萧明瑾割下他的首级,挑在枪尖上大喊:“突厥可汗已死!降者不杀!” 剩下的突厥兵看见可汗死了,彻底没了抵抗的心思,纷纷跪下来高呼愿意归顺。雪渐渐停了,太阳破开云层出来,照得满地的雪泛着耀眼的金光。苏清凰带着医兵赶过来的时候,萧明宸正蹲在地上给受伤的士兵包扎,看见她来,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雪,走过来伸手擦了擦她脸上沾的雪沫,声音温柔得能滴出水来:“结束了。” 这一仗打了整整六个时辰,突厥八万主力全军覆没,四万被杀,四万被俘,阿史那狼被阵斩,缴获的粮草、兵器、牛羊不计其数。清理突厥王帐的时候,士兵还在阿史那狼的金帐里找到了半块失传二十多年的大周传国玉玺,正好和先帝手里的那半块合二为一,完整的玉玺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众人都说是吉兆,天佑大周。 苏清凰看着跪了一地的突厥俘虏,对萧明宸说:“这些俘虏里,有近三万是被阿史那狼抓来的普通牧民,不是自愿当兵的。愿意留在大周的,就安排在朔北屯田,分给他们土地种子,三年免税;愿意回突厥的,就放他们回去,顺便带消息给突厥剩下的部落,只要愿意归顺大周,岁岁朝贡,我们就开放互市,让他们能用牛羊换粮食布匹,不用再靠打仗过日子。” 旁边的老将领本来想说俘虏都该杀了以绝后患,听见这话张了张嘴,没说出口——毕竟这一仗能赢全靠苏清凰的谋划,而且她的法子确实比赶尽杀绝更稳妥,真要是能收服朔北的游牧部落,以后边境至少能安稳几十年。 萧明瑾拎着阿史那狼的首级过来复命,脸上沾着血污,看见苏清凰的时候耳尖微微红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正经的武将模样:“太子妃娘娘,末将幸不辱命,阵斩突厥可汗。”苏清凰点头夸了他几句,他抿着唇笑,转身的时候正好撞见林晚晴走过来,她脸上沾着黑灰,手里还拎着个烧剩一半的火把,看见他手里的首级,挑了挑眉:“九皇子好功夫。”萧明瑾难得有点不好意思,挠了挠头:“你烧粮草的动作也快,比预定时间早了一刻钟。”两个人对视一眼,都忍不住笑了。 三日后,朔北城的积雪化了大半,伤兵也都安顿好了,边境的各个小部落听说突厥可汗死了,纷纷派使者过来投降,愿意归顺大周。苏清凰和萧明宸一起接见了使者,和他们定了互市的规矩,约定每年春秋两季开放边境贸易,互不侵犯,有灾年大周还可以借给他们粮食,一时间边境百姓欢呼雀跃。 出发班师回朝的那天,朔北的百姓都站在街道两边送行,手里拿着煮好的鸡蛋、晒干的肉干,往士兵的手里塞。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拽着苏清凰的衣角,把一个缝得歪歪扭扭的布老虎塞给她:“娘娘,您是我们的活菩萨,这个给您家的小公子小公主,保佑他们平平安安的。”苏清凰笑着接过来,道了谢,抬头看见萧明宸站在前面的白马上,笑着朝她伸手。 她走过去,握住他的手翻身上马。玄色的龙旗在风里猎猎作响,身后的队伍绵延数里,百姓的欢呼声传得很远。苏清凰回头望了一眼朔北城的城墙,墙上的血渍已经被清洗干净,新挂的大周旗帜鲜艳得像火。 她知道,这一仗之后,大周的边境至少能安稳十年。她想要的那个女孩子都能读书识字、不用再任人欺辱的盛世,已经在风雪过后的阳光里,慢慢露出了清晰的轮廓。